为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者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总《工会法律援助办法》、《安徽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办法》,结合我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拟组建宣城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
组建背景和必要性。组建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一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多次要求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二是有效履行工会基本职责的内在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工会的价值所在。工会对职工的归属感、凝聚力不够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维权工作没做到位。三是安徽工会法律服务体系落地落实的有力抓手。省总工会近期出台了《安徽省职工法律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安徽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办法》《安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安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为我们有力有效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聘任资格和条件。法律顾问团成员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并具备下列条件:熟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热爱职工,有职工情怀,关心职工权益;熟悉工会工作,热心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2年以上协调劳动关系经验和工会维权经验;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工作内容和职责。积极参与工会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帮助和指导职工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广大职工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接受工会委派,为职工提供协商、调解和代理仲裁、诉讼等法律维权服务;参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参与工会委托的其他职工权益维护工作。
管理办法及工作待遇。市总工会建立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成员工作档案制度、工作考核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的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为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工会维权服务品牌影响力,市总工会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顾问团成员,将优先推荐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职工疗休养活动,优先推荐申报工会系统各类评选表彰。法律顾问团成员要按照《安徽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办法》有关规定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市总工会将按照《安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宣城市总工会 202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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