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县(市)区工会法律工作部,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负责法律工作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通知》精神,结合正在进行的“全国职工《民法典》学习竞答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开展“《民法典》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1月31日
二、参加人员
全市各级工会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职工
三、活动载体及方式
本次活动以“全国职工《民法典》学习竞答活动”为载体,参与人员每日签到并参与视频学习和随堂测试。活动期间,参加活动者可每日获得现金红包,全部视频学习和随堂检测完成后,有机会获得成绩证书和爱心礼包。
四、活动要求
请各级工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广泛发动本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参与活动。各开发区、县(市)区工会法律工作部门要加强活动动态监控,每日在郑州工会法律工作群打卡展示本地组织发动和活动参与情况。
活动结束后,请各级工会于2月3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参与活动情况报郑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联 系 人:田波 杨海鹏
联系电话:0371-67883122
邮 箱:zzgf51@163.com
郑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