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郑州市职工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深入解读新制定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旨在强化内控机制,提升资金效能与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工作依法合规运行。
培训全面剖析了两项制度的核心要求。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依据《预算法》《会计法》等法规,采用“零基预算+项目库”模式管理财政拨款与工会经费,执行中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经费支出细化了报销审批流程和时效要求,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了定期清点与监督问责机制。
采购管理制度则聚焦规范行为与防控风险,建立了由领导小组统筹、综合科协调、财务室把关、业务科室落实的分级管理体系;明确了不同采购方式的适用标准,并严禁通过拆分项目等方式规避监管程序;同时强调采购过程的信息公开,要求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两项制度相辅相成,共同筑牢廉洁底线:采购领域严禁规避程序,财务领域坚决杜绝拆分报销和虚开发票行为。培训特别强调,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中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制度内涵,将各项规范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确保财政资金与工会经费安全高效使用,持续提升服务职工群众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廉政建设和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