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级工会加强年”活动,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4月11日下午,中牟县总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县总工会副主席姬洪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会主席、工会干事,县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新业态企业和重点企业工会主席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姬洪利在讲话中指出,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是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建立一种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利益协调机制,推动企业与职工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更好地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各乡镇(街道)、园区工会要积极作为,对新就业形态、重点企业和行业的进一步扩大工作宣传覆盖面,督促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专职指导员队伍要发挥好培训指导作用,不断提升协商指导水平,解决好企业工会不会谈、不敢谈的问题和协商程序、协商内容不规范的问题,促进我县集体协商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本次培训邀请郑州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付社安老师进行授课、辅导,付老师围绕集体协商制度的背景、集体合同与各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的依据、协商程序、协商策略等进行了讲解,并结合具体的案例专题片做了详细解读。
下一步,县总工会将联合县人社局、县工商联、县企业家联合会/县企业家协会深入乡镇(街道)、新业态企业和重点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督导、指导工作,并适时召开工作总结会和经验交流会,推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深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