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推动各类企业尤其是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各类风险。惠济区总工会于2022年3月23日组织召开集体协商“集中邀约”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动员八个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三名集体协商指导员,严格按照省总、市总文件要求,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区总工会副主席邹玉锦对2021年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2年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要求各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三名集体协商指导员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加强与企业及职工的沟通协商,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确保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推进。
会后,区总工会副主席邹玉锦向三名集体协商指导员发放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