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五部委《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集体合同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4月9日下午,惠济区总工会在丰乐农庄组织全区200余名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和行政负责人,集中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协商知识培训。
为提高培训质量,区总工会特邀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副教授付朝老师授课。付朝教授长期从事工会政策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曾参与编写《职工代表》《新时代工会干部培训教程》等多部工会教材,学识渊博,经验丰富。付教授从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依据、具体运作程序、注意事项等方面,对两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讲解、系统辅导,并与学员互动,对基层工会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关心关注的难点问题进行解疑释惑。整个课程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研学氛围浓厚,大家普遍感到受益颇多。
培训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袁加军主持。袁加军要求全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积极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提高集体协商质量,按要求依程序签订《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合同》,切实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联合会和社区工会的作用,全面排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建制、签订《集体合同》《专项合同》情况,指导帮助各单位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运作程序,以实际行动为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