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开展消防和生产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网〔2022〕33号)、郑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郑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消安〔2022〕3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市总主要领导要求,12月2日,市总办公室、资产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市总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对外出租房屋进行了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采取逐房查看、现场提示等方式在所检查场所中查处了多起使用功率电器的行为,对当事人提出了警告,收缴了一些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