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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路街道广陵社区工会学《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做践行文明小先锋

巩义 2024-07-09

       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引导未成年人文明观念的树立,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提高城市文明程度,7月3日,新华路街道广陵社区工会组织辖区未成年人开展“学《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做践行文明小先锋”活动,激励大家争做文明有礼的巩义人。

       活动开始前,社区志愿者先带领孩子们对《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内容逐条进行解读,讲述平时在不同场合应该遵守的礼仪细节,引导孩子们要在日常生活、点滴小事中自觉践行礼仪规范,对不正确不文明的行为坚决说“不”。孩子们热情高涨,不时提出自己的疑问,并随即进行讨论,纷纷表示要争做文明有礼的社会小公民。

       随后,孩子们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他们争先恐后地穿上志愿者马甲,摇身变为“小小志愿者”,随同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向辖区大象公园出发。在公园内,孩子们手捧宣传手册,以“小宣传员”的身份为爷爷奶奶讲述文明条例手册内容。虽然烈日当头,孩子们衣服也被汗水浸透,但孩子们依旧活力满满,快乐地将“文明”传递在公园的每一个角落。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未成年人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知礼仪、讲文明的良好氛围,让未成年人从小做起,从点滴做起,将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到“文明在心中、文明在口中、文明在手上、文明在脚下”,让文明之花在全社会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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