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延迟退休改革涉及社会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对于产业工人,特别是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灵活就业群体等都将产生不小的影响。山西省总工会成立专门的课题组,并深入全省煤炭、电力、装备制造、建筑,以及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等新就业形态的用人单位和劳动群体中进行广泛调研,了解延迟退休政策在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宣传成效、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他们的担忧与实际诉求等,为完善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提供依据。
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是历史必然、大势所趋
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的重大背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和人口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者的年龄结构、能力素养及个人需求也日趋多元。一方面,我国人均寿命从1981年的67.9岁提高到了2023年的78.6岁,新增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了14年,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作的平均起始年龄普遍后移。另一方面,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首次出现下降,2022年我国人口总量首次出现下降,“两个下降”标志着我国进入人口总规模下降和老龄化加速的新常态,劳动力供给数量在中长期趋势下,存在潜在的短缺风险。在这一趋势和背景下,延迟退休改革的政策从“酝酿已久”到“势在必行”,《决定》应声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正式启动。
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的任务目标。本次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主要包含三大任务:一是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二是逐步提高最低养老缴费年限,三是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完成既定改革任务,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国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程度、增加劳动力的有效供给,逐步减缓劳动年龄人口下降的整体趋势,进而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满足劳动者多元化的社会和生活需求。
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的实施路径。改革充分遵循了“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并设置了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劳动者可自愿选择提前或不提前退休,延迟退休的时长也以月为单位,从延长1个月到3年不等。同时,《决定》还明确,养老缴费年限的调整从2030年才开始实施,最低缴费年限也不是一步到位,而是用10年的时间,逐步提升至20年。这既体现了本次改革的包容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最大程度地消除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延迟退休与提升养老缴费年限“交错进行”“双管齐下”,充分考虑到了各地养老资金储备情况的客观差异,为各地下一步出台养老缴费的配套政策预留了一定的操作空间。
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对产业工人的影响最为突出
不同年龄段产业人工延迟退休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根据《决定》,本次渐进式延迟退休落地,第一批受到影响的是三类人群:48-60岁的男性工人、43-55岁的女性干部,以及40-50岁的女性工人。这三类群体执行的将是“过渡期”政策,可遵循自愿原则,选择延迟或不延迟,也存在一定的弹性退休空间。调研发现,这三类群体年龄不同,对延迟退休政策的反应也不同,年龄越大,延迟退休的时长越短,对其影响越小,特别是延迟时长在6个月以内的,对其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延迟时长扩大到1年以上,特别是产业工人中处于劳动年龄中期的70后和80后群体,其影响则更为明显。据统计,目前山西省产业工人数量约360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10,占全省从业人员总数的1/5,占全省职工总数的1/2,全省产业工人中男性职工与女性职工比重约为2:1。其中,70后和80后(35-55岁)职工约占65%,是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也是受延迟退休政策影响最大的人群。调查发现,延迟退休将对该群体的经济、家庭、健康、职业等多方面存在较大影响,且个体情况不同,影响的侧重点和程度也均不相同。
特殊工种、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产业工人延迟退休影响较为突出。特殊工种是产业工人中劳动强度最大、工作环境最为特殊的劳动群体。山西全省煤炭企业职工有108.7万人,其中85.2万是井下一线工人,包括钢铁、焦化、化工、电力等在内的行业中,特殊工种从业者基数相对较大,特别是一线岗位的产业工人,涉及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多,工作环境艰苦,劳动强度大。在本次改革中,特殊工种将延续原有退休政策。但调研发现,在相关配套政策出台以前,产业工人中的特殊工种职工对延迟退休的政策关注度普遍较高,用人单位和在岗工人认为,延迟退休改革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障存在较大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程度整体较低,相比一般的产业工人,延迟退休对其影响也比较突出。目前,山西全省有约620万名农民工、10万名快递外卖配送员、5万名网约车司机、52万名货运车司机。这些岗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程度普遍较低,工作岗位对年龄、个人健康状况较为敏感,特别是其中的农民工群体,他们缴纳养老、工伤保险、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意识普遍不强,延迟退休改革对这部分群体就业、经济等方面的影响比较突出。
延迟退休对产业工人经济收入的影响取决于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调研发现,由于产业工人(特别是一线岗位)的日常收入与其工作绩效直接挂钩,在企业经营状况相对较好时,职工倾向于“多干几年”,既能增加收入,提高退休金水平,还能延长职业生涯,发挥余热;但当企业效益不理想、在岗工资收入较低时,职工则倾向于选择正常(或提前)退休。此外,部分成立时间较长、历史负担较重、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及用人单位中,“内退”“病退”“离岗休息”“离岗创业”等不在岗职工数量多,职工在岗工资与退休金存在“倒挂”现象,延迟退休政策会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的养老缴费压力,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倾向于不选择延迟退休。而对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来说,由于其个人经济压力较大,只要身体和家庭条件允许,这类群体更倾向于选择延迟退休。
延迟退休对就业市场和产业工人职业生涯将产生一定压力。一方面,在岗工人延迟退休,会直接减少就业市场中的岗位供给;另一方面,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规模仍处于增长周期,2024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接近30万人,毕业生对就业岗位需求的增长和就业岗位的减少将造成就业市场的双重压力。调研发现,由于产业工人注重岗位技能和一线操作经验,其职业生涯顶峰相比大多数职业群体来得要早,一般在35岁以后会达到职业生涯的“黄金期”,40岁左右就会触及其职业生涯的“天花板”,产业工人会选择转向技术或管理岗。延迟退休改革延长了产业工人的工作年限,会对年轻一代的职业成长和晋升空间形成一定程度上的“堵塞”。
延迟退休对产业工人个人健康和家庭生活将产生一定负担。延长工作年限不仅关乎从业者个人,还将影响个人的养老规划和家庭生活安排,包括退休后赡养父母的安排,帮助子女照顾子孙的计划等。目前,产业工人群体的工资水平普遍不高,由于经济原因,难以额外负担护工照顾或送进养老院的支出,延迟退休落地后,很可能造成家庭“一老一小”都无人照看的局面。80后、90后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独生子女一代,赡养老人、抚育下一代的家庭负担较为突出。调研中也发现,在家庭稳定之后,80后、90后产业工人群体会将“家庭影响因素”放在是否延迟退休考量的首位。
完善产业工人群体渐进式延迟退休配套措施
推进产业工人分类施策与维护权益相结合。一是充分考虑大龄超龄劳动者、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殊工种劳动者和女职工等不同群体实际,落实好自愿弹性原则,在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出台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定位精准的实施细则,充分尊重用人单位和个人意愿,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制定差异化的办法举措,避免“一刀切”。二是加大对困难产业工人的帮扶救助力度,通过工会和社会救助渠道,为面临经济困难的工人提供生活补贴、医疗救助等。三是重点关注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对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带来的影响。督促用人单位加大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养老权益保障,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参保缴费办法和支持措施,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够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继续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强化产业工人技能提升与促进就业相结合。一是提前预判延迟退休对产业工人就业带来的影响,以技能提升为核心,帮助产业工人延长其职业适配年限。针对产业工人年龄和岗位特点,提供精准、个性化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对于临近退休但仍需延迟退休的工人,开展短期强化培训,聚焦新技术、新工艺,确保他们能迅速适应新工作要求,提升工作效率,创造更多社会价值。二是出台配套政策,鼓励企业为年长工人提供内部转岗机会,设立适合他们的岗位,支持工人继续发挥专业技能、以老带新,实现个人价值。此外,还要加强就业帮扶与岗位适配,通过建立产业工人就业服务平台,收集企业用工需求,组织招聘会,提供求职指导和简历优化服务等方式,优先为有经验的产业工人提供就业机会,为达到退休年龄但有继续工作意愿的劳动者推荐合适岗位,并帮助其顺利过渡到新岗位。
保障产业工人健康与人文关怀相结合。一是特别关注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和特殊工种人群。要合理督促用人单位根据产业工人年龄和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调整工作强度。对于临近退休工人,适当减少高强度、长时间工作,采用灵活工作制度,如弹性工作时间或部分远程工作,确保他们在延长工作生涯中的劳动健康。二是加强劳动保护与监督,积极改善劳动条件,特别是针对煤炭等艰苦行业的一线工人,要持续加强职业病防治措施,加大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检查监督,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健康。三是监督用人单位落实产业工人薪酬待遇,确保延迟退休期间工资合理增长,与工作绩效挂钩,保障他们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提高工作满意度。四是鼓励用人单位优化产业工人健康体检制度,增加体检项目,特别是针对年龄相关疾病的检查,通过建立健康档案,跟踪工人健康状况,提供健康管理建议,预防疾病发生。
完善产业工人家庭支持与生活保障相结合。一是进一步加强家庭关怀支持,对于无暇照顾隔辈子孙的产业工人家庭,推动大型国有企业或社区建立托育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倡导用人单位给予工人一定的家庭照顾假期,平衡工作与家庭责任。二是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退休产业工人提供居家养老、社区日间照料等多样化服务,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改善农村退休工人养老条件。三是完善养老金制度,按照国家政策,逐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确保产业工人退休后生活质量。对于延迟退休期间的养老金计算,综合考虑合理调整系数,使工人的个人收入总体增加,对于多工作的年份,适当提高养老金计算比例。发展补充养老保险,确保产业工人群体养老保险缴费的平稳过渡,不断档、不断缴,养老权益不受损。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支持产业工人个人参加商业养老保险,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拓宽养老保障渠道。
【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调研组 调研组成员:夏骕鹔 樊彩萍 李强 耿建华 王静】
工人日报 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