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工文〔2021〕22号)要求,拟推荐郑州市2个单位、2名个人参评“第十八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现将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情况汇报如下:
一、郑州市参评“第十八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候选单位(2个):
1.国家书屋总局新密市税务局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德育人,注重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干部职工源源不竭的奋进力量,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强化文明优质服务,努力打造高素质、一流的税务干部队伍,大力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管环境,确保辖区税收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应免尽免,服务新密经济发展大局。
2.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加强职工培训,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和广大员工的政治站位和党性修养,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勇担社会责任,鼓励职工奋发向上、争先创优;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力保障各网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全力做好后方保障。
二、郑州市参评“第十八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候选人(2名):
1.刘冰
女 1987.01 汉 群众 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四运营公司车长
手握方向盘,用实际行动践行“乘客至上、服务为本”宗旨,出色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生产运营任务,常年连续获评5星,全年平均完成公里指标110.0%,运量100.0%。行车中坚持首站站立有迎词,行车途中宣传礼让、文明等绿色出行的话语,受到104路沿线乘客的广泛好评。
2.包乌日那
女 1984.12 蒙古 中共党员 郑州大学实验小学教师
用教育大爱支援新疆建设。2011年,作为河南省第一批援疆支教教师,到新疆哈密巴里坤县第一中学支教。承担二年级共三个班的教学任务,用饱满的热情、真挚的爱心、灵活的方法赢得了学生的信赖和喜爱,出色地完成了援疆任务,被评为优秀援疆支教教师。
特此说明。
郑州市总工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