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会、市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要求,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广泛开展班组竞赛,加强一线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深入持久开展,促进全市劳动竞赛的各项目标圆满完成,现对2011年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按郑工文[2010]45号文件《郑州市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建实施方案。
二、要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今年参与创建活动的职工和班组数力争达到40%以上。
三、加强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报名参加创建活动。5月底前,由所在县(市)区工会、市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组织报名,并将报名情况汇总后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四、认真总结,选树一批先进典型。11月底前,各单位要在创建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创建情况进行检查;市总将根据各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抽查的情况,确定推荐名额,择优表彰。
五、各单位留存郑工文[2010]45号文件附件3、附件4表备查,附件4带电子版报市总生产保护部(联系人:周青,电话:67883216,电子信箱:67979078@163.com)。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