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开展实施,按照全总、省总要求,我市将开展《社会保险法》工会宣传日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宣传咨询活动,要使用人单位经营者明确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积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宣传的关键;使劳动者知法懂法,依法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和举报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宣传主题和要求
《社会保险法》工会宣传日主题:“了解社会保险权益,增强职工维权意识”。
主要宣传内容:
围绕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宣传《社会保险法》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重点解读有关职工参保、社会保险待遇及有关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三、宣传时间、形式及要求 《社会保险法》工会宣传日定于5月22日,具体要求如下:
1、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业务知识培训。
3、各产业工会组织基层单位于5月22日前后两周在单位门口悬挂1-2幅宣传标语;摆放1-2张宣传展板,并在单位内设置宣传栏。
4、各县(市)、区工会要于5月22日当天同步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在各辖区设立咨询台,因地制宜地增加宣传活动内容、增设活动形式。
5、各县(市)区工会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检查,注意活动相关图片、音像等资料的搜集,务必于6月8日前上报市总保障部。 保障工作部 201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