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
根据市总领导指示精神,按照市总郑工文[2011]86号文件要求,请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于本周五前及时上报本县区本产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先进试点单位各2个,以利于下一步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典型的指导、培育和宣传。 联系人:么继军 梁建军 联系电话:67883230 67883122 电子邮箱:zzgf51@163.com
法律工作部
201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