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加强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对接联系,确保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全面开展,按照《实施意见》郑工文【2011】161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明确一名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负责人员(包括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并将人员名单于9月16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市总绩效办吕青蔚工会内网邮箱处。联系电话:67883138。 另外,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登记表、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服务地点汇总表、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信息卡,已分别发布在市总网站办公室表格文件下载栏目中。请各单位下载后按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市总工会绩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