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全市广大职工开展“畅通郑州,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郑工文【2011】161号)及市总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前期对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及市总直属基层工会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各单位都能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行动迅速,采取得力措施将志愿者招募工作进行量化分解,细化至每名职工志愿者,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别是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率先垂范,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对下属公司志愿者服务活动地点进行确认,细化到每位交通志愿者。
通过督查,金水区总工会、管城区总工会、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巩义市总工会、新密市总工会、新郑市总工会、航空港区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轻金属研究院工会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效果明显。同时,个别单位行动迟缓、工作拖沓,志愿者招募分解任务还未进行。下一步,绩效办将重点对志愿者招募工作情况适时进行督查。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同时,号召全市交通志愿者利用 “十一黄金周”,加大对人群集聚区、商业集聚区、人流量较大的交通路口等区域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为“畅通郑州,文明出行”作出积极贡献。
郑州市总工会绩效考核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