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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总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办公室 2011-07-18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经研究决定:郑州市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决赛定于2011年7月20日、2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郑州市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总决赛暨颁奖仪式

        二、时间:2011年7月20日、21日(星期四)。(其中20日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分开始,全天预赛;21日上午9:30开始,总决赛和颁奖仪式)。

        三、地点:郑州市职工之家礼堂(建设路126号)

        四、主办单位:郑州市总工会、郑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五、活动采取的方式:竞赛采取预决赛方式。试题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共答题、风险题。预赛成绩前六名的队进入总决赛。总决赛决出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知识竞赛预赛场次与位次全部由所参赛队领队或队员抽签决定。抽签定于19日下午15:30在市总七楼会议室(701房间)进行。各参赛队可委托人员抽签。无故不参加抽签者视为弃权。

                (二)、本次知识竞赛要求各参赛队队员必须统一服装,使用普通话答题。

                (三)、总决赛及颁奖仪式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工会主席、各产业主任、各直属基层工会主席亲自带队参加。

                (四)、进入总决赛的参赛单位,总决赛当天组织30人规模的啦啦队参加(不包括参加总决赛的代表队成员)。

                (五)、总决赛及颁奖仪式活动要求市内五区总工会、部分产业工会组织职工观摩学习,人数分配如下(以下人数不包括参加总决赛的代表队):

                            1、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21日各组织30人职工代表参加观摩学习(进入决赛的单位不重复组织)。

                            2、机械冶金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能源石化工会、建设邮电工会21日各组织30人职工代表参加观摩学习(进入决赛的单位不重复组织)。

                (六)、参加预赛首轮的代表队必须在20日上午8:10分前进场完毕;参加总决赛及颁奖仪式的人员必须在21日上午9:10分前进场完毕,影响竞赛开始时间的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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