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
按照郑工办文【2010】21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账的通知》和市总年度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对截止到8月10日之前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名单进行统计上报。填报格式请在市总网站法律部文件表格下载处下载,并务必于8月29日12时前将相关数据上报市总法律部内网梁建军邮箱(郑工办文【2010】21号文件附表内容请一并上报),届时将对各单位上报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梁建军
电话:67883122
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