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会,市各产业工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建会、普惠”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工文〔2018〕52号)和《郑州市实施“党建带工建 助力经济提速质”专项行动方案》(郑工文〔2023〕21号)通知精神,市总决定对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建基层工会给予2023年度“建会、普惠”经费专项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以后新建立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基层工会。
二、申报条件
1.按规定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开设工会银行账户,并足额拨付65%留成工会经费、上解35%工会经费。其中,基层工会会员人数以《河南工会会员管理系统》中工会会员信息实名录入的人数为准。
2.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建会、普惠”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023年以前建会的基层工会,自建会次月起,给予三年(36个月)的经费补助。
3.按照《郑州市实施“党建带工建 助力经济提速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23年以后建会,自建会次月起,给予一年(12个月)的经费补助。
三、申报程序
1.基层工会根据通知要求,填写《2023年度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建基层工会“建会、普惠”经费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提供有关申报资料,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县(市)区、产业工会初审。
2.各县(市)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完成有关资料初审,并于2024年1月底前报送市总工会。
3.市总工会进行复核认定。
四、申报材料
1.基层工会上报资料主要有:《2023年度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建基层工会“建会、普惠”经费补助申报表》(附件1)、工会建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工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拨付65%部分留成工会经费、上解35%工会经费凭证(收据)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
2.县(市)区工会、市产业工会报送资料主要有:除基层工会报送有关资料外,需报送《2023年底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建基层工会“建会、普惠”经费补助汇总表》(附件2)。
3.基层工会的申报表需经县(市)区、产业工会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汇总表经县(市)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总工会。
五、有关要求
1.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会,市产业工会积极做好“建会、普惠”经费专项补助申报工作的宣传,指导基层工会按要求及时完成有关申报工作。
2.请各县(市)区、产业工会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pdf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市总基层工作部邮箱,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逾期视同不报。
联系人:田锋华
电 话:67883168
邮 箱:zzghjcgzb@126.com
附件:1、2023年度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建基层工会
“建会、普惠”经费补助申报表
2、2023年度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建基层工会
“建会、普惠”经费补助汇总表